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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扫雪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4/25    作者:    点击数:[]

为使我校校园雪后清扫工作及时有序,保障雪后正常的生活秩序和教学秩序,保持我校清洁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在吉林财经大学就读的本科学生,都有义务参加学校及各学院组织的义务扫雪任务。

第二条 各学院承担的扫雪分担区域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按各学院人数比例统一划分,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扫雪工具由后勤资产处统一调配(负责购买、发放、回收和维修)。

第四条 扫雪时间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根据雪后情况统一通知。

第五条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到清雪通知后,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按次序领取工具,于两天内将本学院分担区的积雪清扫干净,并将清理后的积雪均匀铺到绿化带内(以不压坏花木为标准),绿化带以外必须保证路边条石的整洁。

第六条 各学院分担区交界处必须认真清扫,保证交接处无死角,不得相互推卸责任,并由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到场进行监督;清扫完毕后,必须将清扫工具送还库房,不得擅自丢弃、挪用或带回宿舍。

第七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参加义务扫雪同学的综合素质进行相应给分,并在评奖评优时酌情考虑。

第八条 未按时完成扫雪任务或清扫不合格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将责令其再次清扫,并进行部门内通报批评。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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