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增强我校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学生和学生干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热情和积极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我校学风建设水平,逐渐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先进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比例为全校自然班数量的10%。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都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班内无违反校纪校规(含通报批评)者。
2.学习目的和态度: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尊师爱校,能积极主动配合教师的正常教学活动开展,任课教师评价好。
3.全班同学在形成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成绩提高,学习效果显著,在学年内各门课程考试优良者占全班人数60%以上,累计不及格人数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5%。
4.全班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率高(学院记载)。
5.全班每学期组织公益劳动两次以上且出勤率高(学院记载)。
6.全班同学积极锻炼身体,参加课余锻炼的同学比例高,体育达标率在80%以上,每学期早操出勤率达到90%。
7.全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规范、准确、公平合理且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在学院中名列前茅。
8.班级事迹材料及工作档案材料齐全。
第四条 先进班级评选程序
1.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统一部署。
2.凡申请参加先进班级评选的集体,均由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相应的材料,由学院进行初评后,将推荐名单排出次序报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评审。
第五条 奖励办法
1.被评为先进班级的集体,学校将进行表彰,并给予1000元奖励用于进行班级建设及开展学生活动。
2.先进班级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时可增加1-2个名额。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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