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需要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有计划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请自行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开学后带回,学校将按工作计划另行通知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家庭属于低保或者建档立卡困难户的,请带好复印件(以及户口复印件)以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助学贷款工作开展需要。
附:填表说明: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带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此表可复印,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或者在本网站下载。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