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进一步推动我校“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3日
二、参评对象:在籍的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学生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开展本次评奖工作,上报的三好学生不得超过规定比例;
2.要求参评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注意综合素质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余学术活动,学习成绩优良,在学年内连续获得过三等(含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病残学生除外);
4.“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按所在学院人数的5%评定;学年综合素质排名前10名以内;
5.“三好学生”评选程序依照《吉林财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经过个人总结、班级评议、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后提出候选名单,由候选人登录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申请,辅导员老师根据日常表现填写评审意见并审核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批备案;
6.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11月3日下班组织审核提交完毕,10月6日学生处进行审核,11月8日开启公示!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