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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度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1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创新精神,提升实践能力,引导研究生在学术探索、科研创新与实践服务中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并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度十佳研究生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2023级、2024级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一)10月21日—10月29日:提交申报材料;

(二)10月30日:公布初审通过名单;

(三)10月30日—11月2日:候选人准备申辩材料;

(四)11月初:候选人现场答辩,选举产生2025年度吉林财经大学十佳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吉林财经大学十佳研究生的必备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吉林财经大学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科研创新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4.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乐观向上;

5.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校和所在学院学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申请人所取得的成果应为在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7.学习成绩优良,课程考试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并成绩专业排名需在前10%(专业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排名需在前15%);

8.在读期间获得二等(包括二等)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时需要至少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三好学生一次或参加学校“研本互助成长计划”并获证书或担任社区兼职辅导员;

9.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应有一定的学术科研成果,或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等方面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发表的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相关,在研究生入学后至当年十佳研究生评选之前公开发表,署名单位必须为吉林财经大学,署名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科研成果的认定坚持质量为先,数量次之的原则,质量参照《吉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分级认定目录(2025年版)》。在核心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可优先参评。未公开发表、用稿通知等均不能认定为已发表科研成果。

(二)2024年当选的十佳研究生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候选名额推荐学生作为“吉林财经大学十佳研究生”候选人,登录吉林财经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填写申请材料(获奖情况上传校级以上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审核本学院十佳研究生候选人资格及事迹材料真实性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在系统内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第一教学楼1444学生管理科1029日上午11点截止)。

(三)学工处审核完毕后,将候选人在学工一体化网站公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还需进行事迹陈述和答辩,最终选举产生本年度十佳研究生

五、奖励

(一)“十佳研究生”属于荣誉称号,学校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并每人奖励5000元。其余进入校级终评环节的研究生,颁发“十佳研究生提名奖”证书;

(二)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六、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评比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塑造良好校风、学风;

(二)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做到材料真实,环节落实,公平公开,规范操作。对于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十佳研究生推荐表.doc

附件2:吉林财经大学十佳研究生成果汇总表.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1日  


初审:梁志兵
复审:宋立冬
终审:赵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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