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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5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我校2026年度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时间、方式和依据

(一)时间和方式

1.批次开启:学校于10月15日开启校级申请批次,至10月20日结束。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启学院批次。

2.学生申请:学院开启批次后至10月20日,学生通过学工管理系统(学工一体化平台)网上进行认定申请。

3.学院评审:10月21日至10月25日。各学院最晚10月25日提交相关数据。

4.学院公示:学院最晚公示开启时间为10月26日,至10月29日结束。各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开展的情况,提前开启学院公示。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处。

5.学校审核公示:根据各学院提交后,学校开启审核并适时开启校级公示,公示渠道为学生工作处网站。

(二)工作开展的相关依据

学校依据《吉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吉财大发〔2026〕139号),开展评审工作。


二、参评对象与奖励标准

(一)参评对象:本科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000元,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发放,每次2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条件及参评成绩、业绩时间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每学期均获得三等及以上本科生综合奖学金,且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达到80分以上;

2.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1篇及以上者;

(2)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在重大国内外交流、竞赛(专业类或学科类)活动中为国家或学校赢得良好声誉(一般指取得证书或被新闻媒体报道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等);在体育、文艺等比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名次的(一般指取得奖牌、证书或证明等,其中比赛为集体项目的,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3)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方案,对学校的教学改革与管理、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者;

(4)积极参与各项科技活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取得荣誉证书或科技发明获得专利者;

(5)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6)其他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须经学院工作小组认定且公示无异议);

符合上述条件者,原建档立卡类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残疾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学生等群体优先。

(二)参评时间范围:申请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人员,学习成绩的时间范围为2025-2026学年,各类业绩成果等参评的时间范围为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



四、评审工作程序

1.成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学院成立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各机构负责相关职责范围内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评定等工作。学校相关机构成立后,开启学校申请批次。

2.名额分配。学校根据各学院符合参评条件学生人数占学校符合参评学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各学院名额。

3.发布通知。各学院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可通过发布通知、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将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办法、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和学院监督反馈电话等向学院学生公布,务必做到全覆盖。同时,开启学院申请批次,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

4.个人申请。学院开启相关批次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网上申请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5.学院评审、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召开评审会,提出本院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评审结果报校评审委员会,同时上报《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见附件1)。

6.学校审核。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7.资金发放。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学校分秋季和春季学期将资金发放至学生。


五、其他说明

1.各学院在开展工作中要保存好通知、公示等材料或截图,以及会议记录或照片等纸质、电子材料,做好档案保存。

2.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公开地评审。同时,2025级转专业学生要在原学院参评,评审时要一视同仁,不得对参评的转专业学生额外设置条件或障碍。

3.各学院在审核时要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的对比。

4.在认定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431-84539129。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1:学院评审报告(模板)


初审:王衍达

复审:遇  言

终审:赵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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