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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风校纪整顿及大学生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29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2006/3/292006/3/2

关于开展校风校纪整顿及                                                               关于开展校风校纪整顿及大学生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2006年是我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开展迎评促建工作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以校规校纪教育为核心,以倡导校园文明为重点的校风校纪整顿及大学生文明创建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整顿课堂秩序、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进行校规校纪教育、查处校园不文明行为等活动,减少和杜绝目前我院存在的学生迟到、旷课、使用违章电器、破坏公物、浪费水电、言行不文明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基础文明,树立文明守纪的校园新风,提升全校学生的文明素养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努力构建节约、自律、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

二、活动时间

3月29日——4月30日。

三、活动形式

校风校纪整顿及大学生文明创建活动采取学校统一安排活动和各系自己组织活动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各系联系实际,自主开展富有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

1.时间安排:3月29日——3月31日。

2.主要内容:

(1)成立校风校纪整顿及大学生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学工处处长任组长,学工处副处长、院团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和学工处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和贯彻落实。

(2)建立校园文明督导组和监督岗。学院督导组由学工处、院团委和院学生会成员组成,设立校园文明监督岗,对不文明行为、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系学生寝室、食堂、教室等场所进行抽查;各系督导组由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辅导员任组长,负责对本系学生的监督检查。

(3)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校风校纪整顿及大学生文明创建活动。各系组织召开全系学生大会或主题班会进行活动动员,广泛发动全院学生提高认识,相互配合,热情参与。

3.注意事项:

(1)学生数量在500人以上的系成立由10—12人组成的校园文明督导组;学生数量在500人以下的系成立由6—8人组成的校园文明督导组。

(2)各系于3月31日之前将校园文明督导员名单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3)动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提出学生在遵章守纪、道德文明规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布置具体活动安排等。

(二)宣传学习

1.时间安排:4月1日——4月30日。

2.主要内容:

(1)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学工处、院团委利用广播站、宣传栏、条幅等宣传工具在校园内对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宣传;各系在实验楼、教学楼等处悬挂一个以文明守纪为主题的宣传条幅,并利用宣传板进行宣传。

(2)开展校规校纪和基础文明教育。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长春税务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基本道德规范》、《长春税务学院早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3)各系针对学生违规违纪和校园不文明现象及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座谈讨论。

(4)4月下旬学工处组织04、05级学生进行考试以检验学生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效果,考试内容为以上学习材料。

(5)邀请全国劳动模范、朝阳区检察院检查员丁树达来我院做报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4月5日之前各项宣传工作到位。

(2)会计系、计算机系、外语系、工商系的宣传条幅挂在实验楼,其它各系挂在教学楼大厅。

(3)学习时间、方式各系自定,学习材料由学工处统一印发。

(三)检查整改

1.时间安排:4月1日——4月30日。

2.检查重点:

(1)校园行为规范检查:包括破坏校园公物、男女交往不得体、公共场合吸烟酗酒、衣冠不整进出教学楼、打饭不排队、教学楼吃早餐等。

(2)课堂纪律检查:包括旷课、迟到、早退、上课使用手机等。

(3)学生宿舍检查:熄灯就寝情况、寝室卫生、使用违章电器、在寝室打扑克、打麻将、玩电子游戏、晚归寝等。

3.主要内容:

(1)校风校纪整顿及大学生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院、系校园文明督导组、学生会要深入宿舍、食堂、课堂和校园各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对违纪违规学生按《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本活动方案中的“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相关细则进行处理。

(2)实行各系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听课制度。确保每周听课时间达到4学时,认真填写《长春税务学院学工系统学风检查(听课)记录表》。

(3)建立违纪学生监控、教育体系。辅导员、班主任与有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教育、感化和帮助他们。

(4)进行文明寝室评比。结合学生宿舍检查结果,在各系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出文明寝室,并给予表彰奖励。

(5)依托各系分团委开展系列文明修身活动,评选出校园十大文明(不文明)行为。

(6)全院学生签署《长春税务学院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

4.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

(1)对违反校园文明规范和纪律的学生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将相关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2)对旷课达到2次或迟到、早退达到3次的学生,取消其本学期的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本学期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取消一切困难资助形式。

(3)对使用违章电器者将没收电器并取消其本学期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本学期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取消一切困难资助形式。

(4)对破坏公物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注意事项:

(1)各系要将对违纪违规学生的通报及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学工处。

(2)检查整改工作要贯穿4月份的始终。

五、其它

1.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开展校风校纪整顿及大学生文明创建活动。

2.各系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活动方案。

3.活动开展期间各系信息员要上报2条以上的信息,介绍本系的活动情况与特色。

4.要通过本次活动形成加强校园文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提升今后学生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5.各系于4月28日将本系的活动总结材料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长春税务学院委员会

200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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