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寒假学生放假及假期留校学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照学校2007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为做好学生放假及假期留校学生的有关工作,保证学生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国际教育中心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1月8日至3月4日,3月5日正式上课。
2.学生返校注册时间(包括专升本毕业班学生):3月4日上午9:00—下午3:00
3.2003级毕业班学生返校注册时间:
2003级毕业班学生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关于二○○三级第八学期和专升本二○○五级第四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4月1日统一返校注册。
二、留校学生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1.本次寒假时间较长,学校原则上鼓励学生返乡,不返乡者必须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长春税务学院寒假学生住宿登记表》(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上下载),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留校。
2.各系按照学校要求统计留校学生详细情况,填写寒假留校学生统计表,并指定男、女生各1人作为留校学生联系人,于2006年12月29日前将登记表与统计表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批、汇总之后将寒假留校学生名单转交保卫处、后勤集团。后勤集团宿舍管理科为寒假留校学生办理住宿登记及住宿证。
3.所有留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管理,不得私自行动,凡外出游玩,探亲访友者必须事先向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请假,书面说明所去地点、时间,获准后方可外出,返回时要销假。
4.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管理,出入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及校内其它公共场所自觉出示证件(学生证、住宿证),不酗酒、不打架、不私拉电线、不在宿舍内做饭、不留宿他人,更不许留宿异性,凡违反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5.留校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病,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防止一切刑事及治安案件的发生。
6.为做好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慰问工作,学校将于大年三十下午2:00在学生第一食堂三楼组织在校学生会餐,并为家庭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三、对离校学生的相关要求
1.凡本学期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学校安排的)要求提前2天返校,于2007年3月3日上午9:00统一到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办公室报到,参加学校将组织的整理校园环境卫生的相关劳动。凡不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勤工助学岗位。
2.要求离校学生各宿舍锁好门窗,尤其是阳台门一定要锁好。关闭电源,并将所有电器从电源插座上拔下。宿舍内严禁留贵重物品及现金。
3.学生寒假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利用寒假期间主动了解社会,增加社会知识,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有课程不及格,需开学后补考的学生要利用假期做好课程学习和复习。
4.寒假结束,学生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学生返校要考虑到交通车次的繁忙和路途的长远,提前做好预案,因交通处于高峰,购不到车票,都不能成为不能按时返校注册的理由。
四、对各系、国际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要求
1.各系、国际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要依据上述工作要求和安排于放假前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做好相关安排和要求,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
2.各系、国际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放假前要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对本系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3.各系、国际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要配合学校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活动;要做好春节期间对留校学生的慰问工作,关心留校学生,使其度过愉快充实的假期;要确定留校学生负责人,加强寒假期间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到位解决。要向学生公布保卫及相关部门的值班、联系电话。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