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工作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请各系、国教中心按照相关要求选聘学生工作信息员,并将名单在4月25日前(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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