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届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部:
2007届毕业生离校工���已经陆续开始了,为了使他们中申请过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后能够按照经办银行的要求正常还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决定于2007年5月30日在教学楼1110举办“诚信毕业、诚信还款”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离校前还款协议讲解及签订活动,现将活动要求说明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7年5月30日下午13:30分
二、活动地点:教学楼1110教室
三、具体要求
1.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部务必将此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学生本人,凡是毕业前不签订还款确认书的同学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 针对目前想提前(2007年7月1日之前)还款的同学需自己递交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书面申请(A4纸打印),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无误后加盖公章并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参加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讲解及签订活动的同学需携带以下物品:
(1).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凭证;
(3).用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中国银行存折和银行卡;
(4).本人身份证;
(5).蓝色或黑色碳素笔。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机制的不断完善,涉及毕业生还贷方式问题、违约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高校、经办银行的关注,为了使我校2007届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后能有良好的诚信纪录,请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务必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此次活动。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