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7-2008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中心:
为更好地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完善国家及吉林省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我省资助工作信息化的工作精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根据吉林省网络教育办公平台的数据采集要求对我校各系上报的2007-2008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数据采集,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务必认真核实上学年学生所获各类奖、助学金情况,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各系需按附件中规定的格式上报各类表格,不得任意修改表格中的数据属性,确保数据上报的规范性;
3、个别学生系别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所变动的,按目前最新情况采集,确保数据上报的时效性;
4、请各系务必于3月3日周一前将各类表格以电子文本形式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E-Mail至maohaoliang33@sina.com。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