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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学生住校工作和学生住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2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学期即将结束,学校期末考试正在进行中,暑假马上就要来临。为更好的组织学生暑期在校学习生活以及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为2009届新生入校住寝提供方便条件,特将暑期住校工作、宿舍改造工作以及统计学生整体住宿工作做如下安排,希望各系认真落实。

一、关于2008-2009学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寝工作的安排

根据学校暑假放假安排,学生放假时间为:2009713日—2009823日;824日周一正常上课。为做好暑期学生住校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离校前,各班要认真开展一次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主题班会。重点强调以下方面事项:(1)寝室财产安全:电源、门窗、贵重物品等;(2)旅途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钱财、提防陌生人等;(3)暑假期间留校的学生安全:宿舍防火、防盗、提高自防能力、落实自防措施及确保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2.提高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在暑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国家稳定、损害国家荣誉和形象的事;同时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分辨是非和抵御不良思想影响的能力,以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3.各学生工作办公室要掌握暑假留校学生人员情况,清楚了解他们的联系方式和暑假期间的动向,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留校学生要填写“长春税务学院暑假学生住宿登记表”(2009届毕业生不允许在学校逗留),各系将本系暑假留校学生人员名单汇总后填写“长春税务学院暑假学生留校住宿情况统计表”,并于76日报送学生管理科打印文本(需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4.做好新学期学生返校工作,要教育学生按时返校,对于无故不按时返校的学生,将予以旷课处理。

1)要求学生823日必须到校注册,晚归校等特殊情况必须经各学生工作办公室准许,允假方可,否则一律按照《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严肃处理。(2)各学生工作办公室将823日学生返校注册的时间、地点上报学生管理科,并做好新学期宣传等相应工作。(3)要求各系参加勤工俭学学生(清扫教室岗位的学生)必须在823日当天到教学楼A区收发室领取清扫工具,并按时清扫自己负责的教室,为新学期的第一堂课提供整洁的教学环境。

二、关于2008-2009学年暑期部分学生公寓改造的工作安排

为了给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切实解决学生反映宿舍存在的问题,学校后勤资产处决定于暑期对我校部分学生宿舍进行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和工作要求如下:

1.学生1号至14号公寓把山宿舍进行墙体保温改造,具体宿舍分布见附件。这些寝室改造后寝室仍为4人间。

2.学生1号至9号公寓部分无阳台4人间改造为有阳台3人间,部分无阳台2人间改造为有阳台2人间,具体宿舍分布见附件。

3.要求涉及以上寝室的各系,通知学生放假前将自身物品收拾完毕,尤其是贵重物品,一定不要存放在宿舍内。涉及由原来4人间改造为3人间的系别,在放假前一定将剩余学生的住宿工作安排好。

三、关于做好目前在校学生住寝情况的统计工作

为更好的了解目前我校学生的住寝情况和宿舍利用情况,为2009级新生宿舍分配做好基础性调研工作,学生工作处将对各系在校学生的住寝情况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根据《长春税务学院学生住宿情况统计表》认真统计目前在校生住寝情况,尤其是对2009届毕业生的住寝情况要重点、认真、细致的统计。

2.对于学生目前住校寝室情况的类别要格外认真的核对后再进行填写。我校学生宿舍类别为:4人间、3人间、2人间;要以改造完毕后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和填写。

3.已办理20092010学年度走读的学生,不再统一安排住宿。

4.2009届以及往届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统一住宿。

5.要求各系现行进行本系寝室的调配,例如由4人间改为3人间的情况、外系考入本系实验班的情况等,待本系自身调配完毕后,统一填写《长春税务学院学生住宿情况统计表》。

此次在校学生住宿情况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下学期新生宿舍的分配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所以要求各系认真核对本系学生住宿情况,并准确填写《长春税务学院学生住宿情况统计表》。上报时需上交《长春税务学院学生住宿情况统计表》打印文本(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上报时间200876日。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处

200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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