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现需对我校地震重灾区县、市、区的学生进行全面普查,具体要求如下,请各院、系遵照执行:
1.请各院、系对照“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附表二)把本部门地震重灾区县、市、区的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填入“长春税务学院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一)。
2.不是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的学生如果家庭受灾了也需填入“长春税务学院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一),并在“备注”中注明“不是重灾区”字样。
3.地震重灾区县、市、区的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纳入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4.请各院、系于2008年11月7日将“长春税务学院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学生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传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成立。
5.“长春税务学院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学生名单汇总表”中“家庭通讯地址”一项务必具体、准确、翔实。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