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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系统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9/09/15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学生健康、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2009年9月15日上午,我校学生工作系统召开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会议由学生工作处处长于金欢主持,校医院院长徐长岭、学生工作处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郝中华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于金欢处长首先就吉林省内各高校的疫情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长春税务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对《长春税务学院学工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及我校目前的防控措施和学工系统具体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布置。于处长指出各学院一定要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长春税务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长春税务学院学工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有效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我校的传播;要加大对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消除学生的恐慌心理,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要尽量取消或减少学生群体活动,减少流感传播途径;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体温晨午检信息和学生缺课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无遗漏、无差错,发现异常,立即上报;辅导员老师要进一步督促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出入宿舍楼门禁刷卡制度;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离校,否则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特殊原因需离校者,须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
    校医院院长徐长岭对我校近期甲型HI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进一步指出为防止交叉感染,凡有发热、咳嗽、咽喉痛等症状的学生必须首先到校医院就诊,不得私自到校外治疗,在校内任何场所都要佩戴口罩;各学院辅导员老师一定要监督学生做好体温晨午检登记工作,随时检查学生寝室体温计的破损情况,保证每个学生每天至少测量两次体温;至今仍未返校的学生,返校后需第一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温检测,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要对其进行为期七天的体温检测,一周后确定无异常后学生方可正常上课。
    郝中华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正值各高校学生返校,毕业生实习、交流的高峰时期,不仅加大了甲型H1N1流感传播的速度,也提高了校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难度。各学院辅导员老师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方案》中的各项工作要求,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学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到实处;一定要认真完成各项信息报送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做好防控基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要向全体学生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相关知识,减少学生的恐慌心理,提高学生自我防控意识,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学工系统要与校医院的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最后,于处长强调,各学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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