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学生: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我校学生能够安全、愉快地度过国庆假期,现将我校的假期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10月9日(周五)上课,10月10日(周六)上10月8日(星期四,第七教学周,单周)的课。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在放假前要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大局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注意假期安全,要求外地学生在国庆期间尽量不要返乡,学生能不离校的尽量不要离校。
2.各学院按照《长春税务学院学工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中的要求,认真落实假期在校学生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国庆假期,各学院每天照常报送《长春税务学院医院晨检、午检及因病缺课排查追踪表》(缺课情况无须填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校医院和学工处。
3.任何学生不得提前离校、擅自离校。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加强放假前学生考勤,对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要严肃处理,要对假期有外出意向的学生进行登记,认真填写《长春税务学院国庆节假期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名单汇总后于9月29日上午报送学工处(报送电子文档)。
4.假期离校的学生需自行做好每天的晨、午体温自测与行程登记,凭《长春税务学院返校学生健康登记表》返校,返校后需进行连续7天的体温自测并登记,之后将登记表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离校学生一旦出现发热或流感样症状,要立即到所在地的正规医院就诊;假期离长的学生要保留往返途中车、船、飞机票7天。
5. 离校学生体温正常且无流感样症状者方可返校;有发热或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各学院辅导员老师,申请延期返校,直至症状完全消失方可返校;外地学生到达长春后,如出现发热或流感样症状要立即到校医院就诊,不得直接进入公寓楼;各学院要认真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将结果于10月9日上午10:30前报送学工处。
6.各学院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假期在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要切实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困难,确保在校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10月1日学校将在食堂播放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
7.学校在国庆节期间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要凭学生证、校徽等有关证件出入。在校学生要做好体温晨午检和登记;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和饮食卫生;不到其他学校聚会串联,不到人群聚集场所;不到校外留宿,不留宿校外人员;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8.全体辅导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到位、处置及时。
祝大家身体健康、节日愉快!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