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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申报表.doc

发布日期:2009/10/09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现就做好我校20082009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

(一)请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长春税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中的《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二)学生申报单项奖学金时要填写《单项奖学金申报表》,并提供有关文件、获奖结果、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三)评选出的单项奖学金获得者要填写《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登记表》,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载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016日将《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申报表》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和《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获奖情况呈报表》(电子版和打印纸各一份)交到学生管理科。

(五)本次单项奖学金的设置不包括科研创新奖和各类竞赛奖(以后也不再包含)

  二、校长奖学金 

 (一)请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长春税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中的《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二)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报表》。

(三)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四)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016日将《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报表》及成绩单、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和《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获奖情况呈报表》(电子版和打印纸各一份)交到学生管理科。

(五)评选出的校长奖学金获得者要填写《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登记表》,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载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请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长春税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中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评选条件组织进行。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总数和各奖项评定比例确定本系应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各学生班级。

(三)请各学生办公室认真填写好《长春税务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情况呈报表》、《长春税务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于1016日报送学生管理科。

 

 

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申报表.doc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登记表.doc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获奖情况呈报表.xls

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报表(正反面).doc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登记表.doc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获奖情况呈报

表.xls长春税务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情况呈报表.doc长春税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获奖情况统计表.doc

                                              长春税务学院学工处

                                               200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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