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补办学生证、乘车优惠卡充磁以及为新生购买乘车优惠卡的相关已经开始,望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1、办理时间:2009年10月9日——2009年10月15日,过期不予办理。
2、新生购买乘车优惠卡时,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其家庭住址,家庭所在地为长春市学生不予办理乘车优惠卡。
3、各学院需统计本学院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名单及其原学生证编号,并为其开具丢失证明,各学院生活部持证明统一到报社进行挂失,具体挂失报社不限;各学院生活部挂失后需持挂失发票或报纸到学生管理科办理补办手续。
4、乘车优惠卡消磁需要换证的同学不需要办理挂失,但需要上交原学生证后再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5、补办的学生证由学生管理科统一到院办进行盖章。
6、以上工作需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学生管理科不接受学生个人的学生证办理。
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