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为2010-2011学年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提供依据,真正实现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吉林财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开展时间:
2010年9月13日—2010年9月17日
二、工作开展要求:
1.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须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原则,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采用个人小结、民主测评和组织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以学生班级为单位,实行学校、院系、班级三级管理,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执行。学生基本素质测评中的思想品德测评、身心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同时进行,其中思想品德测评、身心测评应先由学生本人作个人学期小结,提交班委会,然后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的主持下,召开班级民主测评会议进行评议,课程学习成绩测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主持、班委会具体负责计算。各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审核上述结果无误后填写《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基本素质测评表》,并于9月17日上报学生管理科(只上报打印文本并加盖公章)。
3.学生发展素质测评的加分,原则上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交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认定后报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最终确定加分值。各学院将按学期评定的学生基本素质测评结果和按学年评定的发展素质测评结果填入《吉林财经大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并由各学院自行存档。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