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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生证补办及乘车优惠卡充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6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2010/9/3 15:43:38

关于吉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生证补办

及乘车优惠卡充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近期学工处将针对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发放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原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由学生本人保管,不予回收,且学生本人还可持“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购买火车票。学生证消磁的学生可凭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到学生管理科购买乘车优惠卡(每张7元),学生证丢失的同学可凭报社发票、收据到学生管理科购买乘车优惠卡(每张7元),长春市生源的学生不能购买乘车优惠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级新生发放学生证工作

1.时间:2010827日—201093

2.要求:各学院根据2010级新生报到人数到学生管理科领取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并指导新生正确填写。

二、老生“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充磁及“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领取工作

1.时间:201096日—2010910

2.要求:各学院将老生“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收齐后,指定学生干部到学工处学生管理科进行充磁,并根据本学院在校的2007级、2008级、2009级学生人数领取“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学生证。

三、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办理工作

1.时间:2010913日—2010917

2.要求:各学院首先将2007级、2008级、2009级、2010级“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收齐并加盖注册章,之后到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加盖骑缝章和编号,最后到院长办公室加盖吉林财经大学校章及钢印。

四、在校学生购买乘车优惠卡工作

1.时间:2010920日—2010921

2.要求:各学院按要求统计本学院乘车优惠需求量:

1)长春市生源的学生不可购买乘车优惠卡;

22007级、2008级、2009级学生原则上不能购买乘车优惠卡,学生本人可持原“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和原乘车优惠卡购买车票。如原“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消磁的,可持消磁的学生证到学生管理科购买乘车优惠卡,并将其黏贴在“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上;如原“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丢失的,需持报社的挂失发票、收据到学生管理科购买乘车优惠卡,并将其黏贴在“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上。

各学院经过此次发证、换证后,除2010级新生外其余年级学生基本上都持有原“长春税务学院”和“吉林财经大学”两个学生证,学工处本学期将不再承办学生证补办事宜,请各学院务必按工作要求,组织好学生进行学生证的补办和发放工作。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093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证充磁时间安排

 

序号

学院名称

办理时间

备注

1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96日上午

 

2

经济学院、统计学院

96日下午

 

3

公共管理学院、外语学院

97日上午

 

4

工商管理学院

97日下午

 

5

会计学院

98日上午

 

6

国际交流学院

98日下午

 

7

税务学院

99日上午

 

8

金融学院

99日下午

 

9

法学院、应用数学学院

910日上午

 

10

信息学院

910日下午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证办理时间安排

 

序号

学院名称

办理时间

备注

1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913日上午

 

2

经济学院、统计学院

913日下午

 

3

公共管理学院、外语学院

914日上午

 

4

工商管理学院

914日下午

 

5

会计学院

915日上午

 

6

国际交流学院

915日下午

 

7

税务学院

916日上午

 

8

金融学院

916日下午

 

9

法学院、应用数学学院

917日上午

 

10

信息学院

91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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