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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返还学生住宿费差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6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2010/9/13 14:22:25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由于学校宿舍居住情况不同,学生每年应缴纳住宿费也各有差别。为切实做好返还学生住宿费差额工作,特做如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2010913日—2010917

二、工作要求: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学工处提供的寝室分类填写《吉林财经大学返还住宿费差额学生名单》,并于917日将电子文档上报学生管理科。

三、寝室分类及收费标准:

类别

1245679

38

收费标准

备注

第一类

1452433422人间)、442542642

1432413402人间)、440540640

1000/

16424人间)、3422人间);85404人间)除外

第二类

143144241242340341440441540541640641

144145242243341342441442541542641642

1000/

 

第三类

111

127

1000/

 

第四类

339439539639

339439539639

800/

 

第五类

16421342

8540

800/

未改造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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