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8 11:52:33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现就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单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
(一)请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二)学生申报单项奖学金时要填写《单项奖学金申报表》,并提供有关文件、获奖结果、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三)评选出的单项奖学金获得者要填写《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登记表》,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载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0月15日将《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申报表》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和《长春税务学院单项奖学金获奖情况呈报表》(电子版和打印纸各一份)交到学生管理科。
二、校长奖学金
(一)请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按《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二)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长奖学金申报表》。
(三)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四)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0月15日将《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报表》及成绩单、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和《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获奖情况呈报表》(电子版和打印纸各一份)交到学生管理科。
(五)评选出的校长奖学金获得者要填写《长春税务学院校长奖学金登记表》,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载入学生本人档案。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