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28 11:09:36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弘扬当代女大学生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促进女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协调发展,增强女大学生创新意识,引导女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工作处将于近期开展我校首届优秀女大学生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吉林财经大学在籍的本科学生(限女性)
二、评选时间:
2011年2月28日—2011年3月3日
三、名额分配
吉林财经大学优秀女大学生14名,优秀女大学生标兵14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一)
四、评选办法: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优秀女大学生和优秀女大学生标兵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女大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以律己、遵纪守法,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无违纪行为;
4、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科研、文体及其他各类竞赛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
(二)优秀女大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优秀女大学生标兵要求除具备我校优秀女大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当关心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在德、智、体等方面均衡发展,表现出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校、学院、班级有一定得影响力,能够在全校女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评选过程中要依据条件和名额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把评选活动作为教育激励女大学生健康成才的过程,要树立本学院女同学“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自律、自爱”的典型。
2、请各学院于3月2日下班前将本学院优秀女大学生及优秀女大学生标兵登记表(打印本文并加盖公章)上报至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1年2月28日
附件一:
吉林财经大学首届优秀女大学生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优秀女大学生名额
|
优秀女大学生标兵
名额
|
备注
|
1
|
国际交流学院
|
1人
|
1人
|
|
2
|
会计学院
|
2人
|
1人
|
|
3
|
金融学院
|
1人
|
1人
|
|
4
|
工商管理学院
|
1人
|
1人
|
|
5
|
税务学院
|
1人
|
1人
|
|
6
|
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2人
|
1人
|
|
7
|
外国语学院
|
1人
|
1人
|
|
8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1人
|
1人
|
|
9
|
法学院
|
1人
|
1人
|
|
10
|
统计学院
|
1人
|
1人
|
|
11
|
公共管理学院
|
1人
|
1人
|
|
12
|
经济学院
|
1人
|
1人
|
|
1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
1人
|
|
14
|
应用数学学院
|
|
1人
|
|
合计
|
|
14人
|
14人
|
|
吉林财经大学优秀女大学生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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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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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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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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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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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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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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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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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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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介绍
|
|
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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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
学工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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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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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财经大学优秀女大学生标兵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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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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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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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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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
|
职 务
|
|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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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
联系方式
|
|
事迹介绍
|
|
学院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工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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