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30 15:13:59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依据《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管理,增强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培养大学生自强、自立的观念,实现资助育人的目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将评选出10名勤工助学标兵。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办法
在学生自荐材料(个人简历及本岗位工作总结)、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所在学院推荐材料及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二、评选时间
每年12月10日前进行学生自荐和学院推荐工作,12月中旬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选,12月25日前张榜公示,并于学期结束前对获奖的学生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条件
1.经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工作,并在同一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满一学期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能够较出色地完成用人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工作勤恳,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在勤工助学工作中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4.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内学习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课程),且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为及格;
5.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单亲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