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加强我校四年级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晰国家助学贷款的提前还款、自付利息以及展期办理的相关事项,特开展本次毕业教育宣讲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讲对象
四年级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二、宣讲时间
2011年4月25日——2011年5月30日。
三、宣讲内容
(一)教育宣讲
各学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要先学习“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材料” ,然后再对本学院贷款学生进行宣讲。宣讲内容除了“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材料”外,还可以围绕“贷款助学,信用助人”、“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行,国无信不强”等主题开展。
(二)申请账户变更
各学院在为2011届贷款毕业生做教育宣讲时,组织学生学习提前还款及缴纳自付利息等操作流程,并要求本学院所有贷款毕业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向本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账户变更单(本人签字)、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A4纸复印)等材料,收齐后于2011年5月3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提前还款
各学院须组织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2011届学生进行提前还款,具体还款要求如下:
1.有意愿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前每月9日之前登陆:http://www.csls.cdb.com.cn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网上申请(之前应向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账户变更单等材料);
2.各学院须填写“2011届毕业学生提前还款申请汇总表”。收齐纸质账户变更单、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后提前还款申请后,与“2011届毕业学生提前还款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一起,在5月13日前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在毕业前每月9日之前把贷款本金和年费(农行:4笔贷款是50元,3笔贷款是40元,以此类推,其他银行自行查询)存入银行卡并通过网银转入到支付宝中;
4.学生在还款后的每月25日后可登陆:http://www.csls.cdb.com.cn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查询是否划扣成功。
(四)展期申请
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可提出展期还款申请,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1.有意愿办理展期的学生应在2011年6月1日之前到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同时登陆:http://www.csls.cdb.com.cn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网上申请;
2.各学院收齐纸质“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后,在2011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展期事宜。
(五)签订承诺书
每名四年级贷款学生(提前还款的除外)必须签订还款承诺书(一式三份)后,才能离校。各学院收齐还款承诺书后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日期:2011年5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按照本次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毕业教育宣讲工作,要求每名四年级贷款学生必须熟记 “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材料”里的内容;
2. 2011年11月10日之前,是2011届贷款学生第一次归还贷款利息的时间,各学院务必把最后付息时间告知学生,全体毕业学生应高度重视付息事项,以免发生违约事宜;
3.四年级贷款学生毕业教育宣讲工作的具体时间,各学院根据论文答辩时间自行确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4月22日
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材料.doc
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doc
关于开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操作方式调整说明.doc
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doc
展期汇总表.xls
2007级学生提前还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