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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参加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6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2011/9/1 10:37:44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

根据长春市2011-2012年教育系统学生医保工作会议要求,现将2011级新生参加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保范围

所有2011级新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其中本科包括休学、2011届未毕业学生,不包括借读、进修学生。

参保类型:

1、新参保:是指入学前未参加过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

2、续保:是指已经参加过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医保库中已有学生信息。

    另外,研究生有部分社会在职人员已在单位参保的,不再进行二次参保,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身份。

 二、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由2010年的155元提高到235元,个人仍缴35元,其余由各级财政补助。

    12011级本科生合计缴费金额:35X4=140元。
       2011
级研究生合计缴费金额:35X3=105元。
       2011
级留学生合计缴费金额:35X2=70元。

    2、休学复学学生需再补交休学时长的费用,举例说明:休学1年本次需缴35元,以保证学生参保有效期截止到毕业。

    32011届未毕业学生根据学生意愿参保,不参保的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签字,由学生管理科存档以备查,参保的需缴35元,未毕业学生名单以教务处数据为依据。

4、低保家庭的大学生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请各学院做好统计,不计为本次参保对象。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数据上报时间:914下午4点前。

2、数据上报格式:电子表格,新参保、续保数据分别存表,样表见附件。

3、缴费时间及地点:916下午3点前交到学生管理科。

4、粘贴照片版位图:根据医保返回数据日期另行通知。(样表见附件)

吉林财经大学2011级新生参保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班级编号 金额 备注
1 单旭龙 1 13118219881112101x 07011139 140 如需特殊说明请标注
说明行 男1,女2 学号前8位 35X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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