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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返还学生住宿费差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6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2012/10/23 8:45:42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由于目前学校宿舍居住情况不同,学生每年应缴纳住宿费也各有差别。为切实做好返还学生住宿费差额工作,特做如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20121023日—20121026

二、统计对象:全校非标准寝室居住的本科学生

三、工作要求:各学院要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学生信息,尤其是本学年开学后调整的部分非标准寝室学生信息一定要精确,确保本次返还寝室费差额工作能够圆满完成;对于本学年部分学院有出国留学学生的情况,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必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学工处提供的寝室分类填写《吉林财经大学返还住宿费差额学生名单》(附件一),并于1026日前将电子文档上报学生工作处,逾期将不再办理。

四、寝室分类及收费标准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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