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7 15:10:44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加强我校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晰国家助学贷款的提前还款、自付利息以及展期办理的相关事项,特开展本次毕业教育宣讲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讲对象
2014届尚未全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学生。
二、宣讲时间
2014年4月15日——2014年5月20日。
三、宣讲内容
(一)教育宣讲
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宣讲教育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时间可根据毕业生论文答辩时间确定,地点必须是多媒体教室(电脑上网和投影仪)。宣讲内容除了“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材料”外,还要围绕“贷款助学,信用助人”、“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行,国无信不强”等主题开展。各学院务必在4月22日前,将本学院教育宣讲的时间和地点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的宣讲工作进行抽检。各学院须在学生离校前,为每名2014届尚未全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发放“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材料”。
(二)申请账户变更
我校所有尚未偿还贷款学生的账户变更工作已于2012年年底结束。因此,我校贷款学生均不需要进行账户变更。
(三)提前还款
各学院须组织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2014届学生进行提前还款,通知有意愿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前每月9日之前登陆:http://www.csls.cdb.com.cn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网上申请,并将本金足额存入本人的支付宝中。
(四)展期申请
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贷款毕业学生可提出展期还款申请,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1.有意愿办理展期的学生应在2014年6月1日之前到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入学报到时,到所考取学校学生贷款相关部门盖章寄回本学院;
2.各学院收齐纸质“吉林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在2014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展期事宜,逾期不予办理。
(五)签订还款承诺书
每名2014届贷款毕业生(已经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的除外)必须在参加毕业教育宣讲时当面签订还款承诺书(一式三份)后,才能离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齐还款承诺书后统一返至各学院存档,截止日期:2014年5月30日。打印还款承诺书的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六)毕业确认
各学院务必通知每名2014届贷款(包括校园地和生源地)毕业生(无论是否已经偿还贷款或是否正常毕业)在6月1日前登录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如因个人原因没有进行毕业确认者,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