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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3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2016/4/8 10:05:39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与展示我校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提升我校辅导员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辅导员中评选优秀学生工作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要求每人至少上交一篇。(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自愿参加)

二、撰写要求

(一)案例涉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开展、学风建设、学业指导、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见附件1),结合具体工作分析工作案例,能够反映工作对象特点、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

(二)辅导员应对案例进行脉络梳理与理论提升,对案例分析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要求案例分析过程中包括案例概述、案例本质分析、解决思路、实施办法、经验与启示。(见附件2)。

(四)案例分析字数要在2000-3000字左右。版面统一设置为A4纸型,标题为小二号字黑体,作者所在单位、职务和姓名为小四号楷体,正文为仿宋四号字体,上、下、左、右的页边距均为2.5cm,行间距为固定值22磅。(见附件2

三、案例报送

(一)各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案例的评选,在体现本院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上,展示本院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认真做好案例评选的组织工作,引导辅导员探究学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班风、舍风的建设,推进学生工作深入开展;辅导员要把撰写工作案例作为总结工作经验、促进自身提高的重要方式,积极思考、挖掘典型,认真撰写。

(二)稿件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请各院于5月10前将案例电子稿发至171840908@qq.com

四、评选与设奖

学生工作处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对获奖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对优秀案例进行汇编,下发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交流学习。

联系人:战成秀   联系方式:0431-84539107

附件:1.案例参考选题

      2.学生工作案例(示例)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O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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