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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2    作者:学生管理科    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保障我校学生能够安全、顺利地度过“清明节”假期,现将学生假期的具体安排及相关纪律安全要求部署如下:

一、“清明节”学生具体放假安排

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原安排在4月5日(周四,第五教学周单周)、4月7日(周六,第五教学周单周)、 4月8日(周日,第五教学周单周)的课程停上。4月8日上课(班),上4月6日(周五,第五教学周单周)的课。

二、假期学生的纪律安全要求

1.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放假前要召开班会,强调放假期间各项要求,教育学生要文明扫墓,不得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叮嘱学生注意春季防火及各种传染病的预防事宜。

2.严肃教学管理秩序,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加强放假前的学生考勤工作,对未经请假擅自提前离校的学生要严肃处理。

3.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返校时间。4月7日,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将结果于4月8日早上10:00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4.放假期间在校学生外出,应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并留下联系方式;外出学生要结伴而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共秩序。班级集体活动的必须在放假前到所在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各学院应指定辅导员老师跟从,以免发生意外。

5.在校学生要注意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特别是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6.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保持信息畅通,明确假期学生去向,遇到紧急情况保证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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