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26 16:30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现将2015级毕业生档案转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范围:
各学院2015级毕业生档案。
二、档案
转取工作
要求
:
各学院负责大四毕业生的辅导员老师带领一到两名学生将本学院大四学生档案取回,取回过程中,毕业生辅导员老师全程跟随,清点好档案数目,确认无误后签字取回。
三、送交时间及地点:
1. 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表;
时间
|
学院
|
4月8日
|
亚泰工商管理学院、九台农商银行金融学院
|
4月9日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统计学院
|
4月10日
|
新闻与传播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
4月11日
|
国际交流学院、税务学院
|
4月12日
|
会计学院、经济学院
|
2.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工作处档案室;
3. 要求:各学院需派毕业生辅导员带队转取档案。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