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现就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2日
二、参评范围:在籍的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
三、
(一)已修必修课程成绩平均为90分以上,其它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并学年内连续两学期获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1.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一篇(含一篇)以上,且该文章可在中国知网、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报理论版检索;
3.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方案,对学校的教学改革与管理、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者;
5.积极参与各项科技活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取得荣誉证书或科技发明获得专利者;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通知时间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2)学生本人登录学工一体化平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组成评审小组择优评定,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核实(所有获奖材料时间需要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发表论文需要在中国知网、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报理论版检索);
(3)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经学院审批,提交学工处审核;
(4)学校审批后,将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公示;
(5)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1月1日前将校长奖学金申报情况审核提交。
(6)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全校共评选28人。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