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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现就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2日

     二、参评范围:在籍的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

     三、

    (一)已修必修课程成绩平均为90分以上,其它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并学年内连续两学期获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1.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一篇(含一篇)以上,且该文章可在中国知网、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报理论版检索;

     3.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方案,对学校的教学改革与管理、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者;

    5.积极参与各项科技活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取得荣誉证书或科技发明获得专利者;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通知时间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2)学生本人登录学工一体化平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组成评审小组择优评定,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核实(所有获奖材料时间需要在201891-2019831日,发表论文需要在中国知网、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报理论版检索);

(3)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经学院审批,提交学工处审核;

    (4)学校审批后,将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公示;

    (5)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1月1日前将校长奖学金申报情况审核提交。

    (6)2018-2019学年校长奖学金全校共评选28人。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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