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二十二届“菁华”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从即日起至本周五(10月11日至10月15日)可以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申请,由相关学院进行审批公示,之后提交学生工作处进行复核并将相关名单报送吉财“菁华”助学基金理事会审核,由吉财“菁华”助学基金理事会确定最终15人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为3天),公示后由吉财“菁华”助学基金会择日举行发放仪式。
吉财“菁华”助学基金的申请条件:
(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获得三等(包括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学期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85分以上;
5.须为经学校认定的二等(包括二等)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勇于实践、积极创新,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2.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者;
3.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方案,对学校的教学改革与管理、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者;
4.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或参与志愿服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单亲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