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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校长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了强化全面育人教育理念,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设立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奖学金”,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5日
   
二、参评范围:在籍的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三、参评条件:

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均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达到85分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公益事业,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3篇(含3篇)以上,且该文章可在中国知网或者省级上上(含省级)党报理论版检索

3.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前3名)并获奖;

4.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方案,对学校的教学改革与管理、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者且经学校领导提名

5.参加重大国内外交流、竞赛活动,并取得证书,或被新闻媒体报导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6.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取得荣誉证书或科技发明获得专利;

 7.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登录学工一体化平台,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要求提交申请。

2.学生所在学院在吉林财经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内根据学生申请,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3.学生所在学院组成评审小组择优评定,确定各单后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并将获奖本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4.各学院按规定时间公示后,在系统内提交至向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后,提交学校审核批准,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设立名额及标准


   1.各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1月18日前将校长奖学金申报情况审核提交。
   2.2021-2022学年校长奖学金全校共评选29人,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人民币。



学生管理科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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