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学工动态>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亚泰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充分体现社会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吉林财经大学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亚泰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4日

二、参评范围

凡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都可参加评定。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每学年,学校将评选出亚泰励志奖学金获奖本科生13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

四、参评条件

(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连续两次获得二等以上(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学年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达到85分以上。

5.须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2.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者;

3.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篇以上(含篇)者;

4.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方案,对学校的教学改革与管理、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者;

5.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或参与志愿服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单亲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经过审批,确定初评名单后,向本学院全体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组织申请人在系统内导出的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各学院将亚泰励志奖学金的相关推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并将最后确定的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将评审结果报送学校和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学校和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吉林财经大学亚泰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亚泰励志奖学金与亚泰优秀本科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版权信息:Copyright@ 2016吉林财经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技术支持:网络技术部 办公地址:吉林财经大学第一教学楼A区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