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双方的事,因此,你有拒绝被爱的权力,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对方说“NO”。可更常见的情况是,你想拒绝又下不了最后的决心。造成这种心理的原因有几种;一是觉得被人爱着是件值得骄傲和开心的事,担心拒绝后自己会失落,因此舍不得拒绝,这是虚荣心在作怪;二是担心拒绝会伤害对方,所以不忍心,这是缺乏决断力的表现。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好的,最终会既害了对方也害了自己。所以,果断拒绝是最好的选择。
办法一:直接拒绝法。选择恰当的场合(主要是注意不要当着别人的面),用明白,礼貌的语言告诉他(她),你不接受。如:“谢谢你对我的关心,但是对不起,我的确不能接受。”
办法二:委婉拒绝法。找一些借口,如“我大学期间没有谈恋爱的打算”,“我已有心上人”等等。
办法三:冷淡法。不再理睬对方,对方一般会知趣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