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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知识】我们会在何时对他人出手相助

发布日期:2022/06/13    作者:    点击数:[]

小到指路、捐款、献血、做义工,大到拯救落水者、救火、救地震中的他人,人们常常会不计回报地做出助人行为。为什么以及何时人会帮助别人呢?怎样才能减少冷漠增加帮助行为呢?这值得我们思考。《从玫瑰到枪炮:心理学实证研究社会关系》书中的一部分为我们提出了一些解答。本篇推文与大家一起分享与思考。


利他行为的动机

1.社会交换理论


社会交换理论(social – exchange theory )是指我们在分析了成本和收益之后才做出帮助行为。作为利益交换的一部分,帮助他人的最终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回报和最小化自己的代价。代价可以是时间、感情和精力的付出等。报酬可以分为6类:爱、钱、地位、信息、物、服务。比如,照顾生病的朋友,付出的代价(如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小于报酬(让朋友开心和帮助别人带来的满足感),我们便可能完成这件事。这种说法仿佛提示助人行为不是真正的利他行为。只有当我们不能用别的动机解释时,我们才表扬人们的利他主义。



2.共情水平


共情可以被分为情绪或情感(emotional或affective empathy)共情与认知(cognitive empathy)共情两大类。情绪或情感共情是主体直接感受客体情绪状态而产生的与客体相匹配的情绪反应。认知共情是指认知上采纳他人的观点,知道他人感受到了什么,并准确理解他人的想法。他人悲伤时我们自然而然地也感到悲伤,这些就属于情绪共情的表现。虽然有一些助人行为实际上是为了赢得回报或者减轻负罪感,但实验证明,还有一些助人行为的确只是为了增加他人福祉,而由此产生的满足感不过是一种副产品。在这些实验中,同理心常常导致助人行为。当帮助者相信他人确实会从所需的帮助中受益时,他们就会帮助,而不在乎受助者是否知道是谁帮助了他们。


3.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也能激发助人行为。它们描述了我们应该如何行事。我们习得了互惠规范( reciprocity norm ):对于那些帮助过我们的人,我们应当施以援助。所以我们期望那些接受了帮助(礼物、邀请、协助)的人日后给予回报。但是有些人无法做出互惠的给予和回报时,这种互惠规范就会到限制。所以我们还能感觉到另一种规范,即社会责任规范(soial – responsibility norm ):我们应该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而不考虑未来的回报。比如扶老年人过马路,我们并不期望回报。




人们何时会做出帮助行为






研究者发现以下人群通常更愿意做出帮助行为:

●有负罪感,所以会找一种途径来减轻负罪感或修复自我形象;

●有好心情;

●有虔诚的宗教信仰(以高频率的捐赠和志愿服务为据)。


社会心理学家也研究了促进助人行为的情境,我们帮助他人的概率在以下情境中会增加:

●我们刚刚目睹了一个助人行为榜样;

●我们并未在匆忙赶路;

●受害者看上去需要并值得帮助;

●受害者与我们自己很相似;

●我们生活在小城镇或乡村;

●周围其他旁观者很少。


旁观者付出帮助的影响

经过实验,旁观者的数量有时会抑制帮助行为。拉塔奈和达利推测,当旁观者的人数增加时,任何一个旁观者都会更少地注意到事件的发生,更少地把它解释为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或紧急情况,更少地认为自己有采取行动的责任。

了解抑制和促进利他主义行为的诸因素对付出帮助的影响


曾经心理学教授在讲授过相关内容之后发现听过讲座的人和没有听过的人助人行为会有明显的数字差异。在了解这些促进和抑制的诸多因素之后,这些知识会不会使你的助人行为增加?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很重要,但我们并不是只能沉默的,被震慑的和处于恐惧之中弱小而毫无力量可言的。就像公车上抓小偷的公安大学学生,他正义之吼的意义不仅在于当时制止了小偷的行为,而是唤起了更多人的良知与力量,打破了“恶“的力场,其后传播了积极友善的正能量。而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一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最终会导致社会风气的净化和社会氛围改变,同样有利于我们自身。我们可以不选择独身涉险,但一定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或许有做一些可以凝聚更多社会力量的事。总有一些事情值得为之努力,我们不能丢失埋在心底的勇气和正义。